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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招生信息网 >> 黑龙江高招政策 >> 正文
关于做好200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管理局招考办:
根据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200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统一考试工作定于5月11 日-- 18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的组织领导

  我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并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统计组、后勤组、纪检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试工作,各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 考试项目及评分办法

  考试项目:体能(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掷铅球)及体育专项。男女考生考试项目相同,评分标准不同。评分标准和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考手册》及省招考办公布的《专项测试各项目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中的规定执行。考试成绩现场公布并输入计算机。体能三项每项20分,专项40分,四项总分为100分。

三、 考试地点及安排

1、 考试地点: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2、 考试时间及分组:

(1)体能与专项的考试由我办统一编制考试秩序册,考试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须按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在每项考试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

( 2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以报名时的专项为准,不得更改;考生犯规后也不再补考。

(3)参加乒乓球、武术、田径考试的考生自备球拍、武术器械及钉子鞋(短钉)。

(4)每项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当场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将于5月25日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上予以公布。

(5)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带体育术科准考证、身份证、号码布。

( 6 ) 分组(以专项为单位)

第1组:5月11日—5月12日,篮球、乒乓球、健美操、冰雪考生。

第2组:5月13日—5月14日,篮球、足球、排球、武术、游泳考生。

第3组:5月15日—5月16日,100米、跳远、标枪考生。

第4组:5月17日—5月18日,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100米栏)、跳高、三级跳远、铅球、铁饼考生。

四、 其它

1、各市(行署)要加强对体育术科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求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今年市(行署)招考办不用再委派工作人员担任领队。

2、考生体育术科考试考号由我办统一编排,并于4月25日前下发打印考生准考证数据库。术科考试准考证由各市(行署)招考办自行打印塑封后于5月9日前发给考生,同时给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准备长25厘米,宽12厘米,印有术科考试考号的号码布(白布红字)两块,并配八只别针。

3、体育术科考试的工作人员由省招考办从各市(行署)、县(市、区)抽调,各市(行署)招考办须按要求选派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专职招生干部参加术科考试工作。抽调人员务必于5月9 日下午16:00前到达省招考办(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请各市(行署)招考办在接到通知后于4月26日前将名单报我办普通高校招生处.联系人:李乐,电话:0451-82376010。

二○○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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