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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校招生简章 >>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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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200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7]20号)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招考办普招字[2007]5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2007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招收项目及计划
招收的运动项目为游泳、冰雪、田径。
招收人数为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各项目的招收人数将根据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和测试成绩加以确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3月28日
报名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北校区B区03号楼1218室)
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1号
咨询电话:0451-84865257、88103100
四、报名程序
1、必须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必须持户口及带有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2、必须提供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学力证明、成绩册、秩序册、成绩证明等原始材料,并同时提供本人所在中学或单位的推荐意见。
3、工作人员要严格仔细审查运动员的报名资格,符合条件者方允许报名,其成绩册等原始材料留在学校存档备查,待办理完录取手续后返还本人。
4、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入学申请表和测试登记表。
五、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07年3月29日(详见测试准考证)
测试地点:见测试准考证
六、测试程序
测试工作将在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测试的全过程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检查、监督。
1、测试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测试。
2、测试评委按照规定的测试要求,在指定的岗位对测试运动员进行测试,测试运动员的成绩当场公布,经测试评委、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共同签字后封存。
3、本次测试的成绩统计、汇总后,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和测试成绩确定测试合格的运动员名单,并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4、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测试合格的运动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后,按要求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并公示。
七、录取办法
符合条件并经测试合格的考生报省级高校招生办和教育部备案,并在学校、省级高校招生办、教育部网站予以公示。
(一)统考招生办法
1、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其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
2、对测试合格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少数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学校向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申请、审核。
(二)单考招生办法
1、对测试合格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对其进行文化课考核,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名单,报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免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同时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2、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并登记高考考号,否则,不能办理录取手续。
(三)若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进行体育专项测试的,则须参加其统一测试并合格。
(四)学校对公示备案的合格运动员,按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的规定予以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八、培养方式
1、招收的参加高考的高水平运动员,将编入同级同批次新生的专业班级学习;
2、招收的高考免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其教学管理由教务处和相关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和训练比赛等由体育军事教学部负责。
哈尔滨商业大学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学校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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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高校招生简章及章程仅供参考,如与学校公布的不一致的,请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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